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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与管理、运作实施等日常工作。
二、认真审核各乡镇参加合作医疗农民注册登记名单,重点核对参加人数和缴纳的资金是否相符,并如实上报参加人数和筹资金额。认真做好合作医疗就诊证的发放和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三、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要按照以收定支、略有节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管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合作医疗基金的医疗补助支付,要本着简化程序、方便农民的原则,对门诊小额补助、住院大额补助等按照规定及时复核、审定、结算和支付兑现,不得拖欠,以保证农民及时受益。
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合作医疗基金必须由县统一账户管理,不得另设分户。财会人员要按照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日清月结,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杜绝违背规定的人情补助和不合理开支。 六、经常深入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农民中,进行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合作医疗的运作执行情况,了解农民对合作医疗的反映和意见。对违规支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要及时查处。 七、严格执行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和制度,定期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合作医疗基金收支情况和卫生服务情况,并及时搜集信息,搞好工作动态分析和日报工作。 八、经常分析和掌握合作医疗的实施运作情况,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积累资料,搜集整理有关数据和典型事例,做好年终试点经验总结和下年度的调整实施意见。
嵩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全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促进各项措施落实。
二、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和农民群众中,了解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收集参合农民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工作,对违规支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及时查处。
三、认真审核各乡镇参加合作医疗农民注册登记名单,重点核对参加人数和缴纳的费用是否相符,并如实上报参加人数和筹资金额。认真做好合作医疗证的发放和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
四、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按照以收定支、略有节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在国有商业银行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基金。
五、合作医疗基金的医疗补助支付,要本着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原则,对门诊小额补助、住院大额补助等按照规定及时复核、审定、结算和支付兑现,不得拖欠,以保证农民及时受益。
六、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合作医疗基金必须由县统一账户管理,不得另设分户。财会人员要按照合作医疗的有关制度,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日清月结,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杜绝违背规定的人情补助和不合理开支。每月以乡镇为单位张榜公布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情况,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
七、严格执行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和制度,定期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合作医疗基金收支情况和卫生服务情况,并及时搜集信息,搞好工作动态分析,至少每月编发一期“嵩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简报”。
八、主动接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九、定期召开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听取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
十、每年召开一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的工作经验和成绩,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与问题,全面评价工作效果,部署全年度工作任务。
嵩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合理使用资金,规范操作程序,稳定药品价格,诚信方便为民”的基本实施原则和“四管一监”的总体要求开展工作。
二、负责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住院医疗费用补助的审核,保证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合理使用。
三、负责对来访人员和处理工作。
四、对全县的重症慢性病人做好认定和统计,动态了解全县重症慢性病的发病情况。
五、做好各定点医疗机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的住院情况及县外住院情况的统计工作,动态了解全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的住院情况。
六、按时参加每月召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
七、对全县各委托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培训,增强业务素质。
八、将各定医疗机构上报的住院补助医疗资料及县外转诊的手续进行归档管理。
九、做好审核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改进工作,注意查找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方法。 十、负责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评审、确定和考核。
嵩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督查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其有关规定,遵循“合理使用资金、规范操作程序、稳定药品价格、诚信方便为民”的基本实施原则和“四管一监”的总体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督查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各委托机构的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委托管理机构和乡村对各委托管理机构调查人员调查的住院病人抽取适当比例进行重新梳查,核实该病人是否确定参加新型合作医疗。
四、对人民群众举报的违反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认真调查,并做出处理建议。
五、及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有关领导,以便做出相应的裁决。
六、定期将督查结果及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有关领导,以便做出相应的裁决。
七、做好工作人员应遵守组织纪律,必须做到廉洁和公正。
嵩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其有关规定,遵循“合理使用资金,规范操作程序,稳定药品价格,诚信方便为民”的基本实施原则和“四管一监”的总体要求开展工 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二、审核编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计划和决算,负责拔付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全部用于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助。
三、会计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记账准确、记载清楚、报表及时。
四、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严格原始凭证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假冒领和非法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行为。
五、定期向领导汇报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基金使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协助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做好基金使用监管工作,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嵩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计算机中心 工作制度及职责
一、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吸烟。
二、非计算机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文件。
三、不得随意泄露网络登录及管理系统密码。
四、负责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信息管理及医疗证的管理。
五、负责每日对医疗机构所传数据的处理。
六、对合作医疗管理系统软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收集各医疗机构反映的问题。
七、负责排除各医疗机构计算机软件故障。
八、负责随时通报各医疗机构动态数据。
九、负责提供病种统计、医疗消费水平等综合数据。
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在乡镇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监督和领导下,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并及时主动向上级汇报工作。
二、定期不定期深入到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农民中,全面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收集参合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开支。
三、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
四、配合当地政府组织推动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广泛的进行宣传,不断增强居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逐步提高居民的参合率。
五、对年度内参合农户进行注册登记和人口复核,协助核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并将农民个人缴费资金,及时转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账户。
六、定期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情况,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加强对乡村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管。每月张榜公布本辖区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
七、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医药费用审核补助、信息收集上报、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八、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总结一年工作经验,查摆工作中的不足与问题,全面评价工作效果,部署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九、按时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例会。
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在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农民医药费用补助、信息收集上报、档案管理和日常工作。
二、负责本辖区农民到乡、村就医的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所支付医疗费用的审核、补助、上报和兑现支付工作。
三、定期与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进行医疗费用补助结算,并及时兑付给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农民。
四、对年度内参加农户进行注册登记和人口复核,核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并将农民个人缴费资金,及时存入专用账户。
五、定期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情况,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加强对乡村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管。
六、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种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例会,并及时上报新型合作医疗信息。
嵩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
一、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坚持以人为本、病人至上的观念,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三、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四、服从组织领导,听从分配,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发扬爱岗敬业精神。
五、讲文明礼貌,做到笑脸相迎,说话和气,热情接待,周到服务。
六、加强道德修养,增强道德观念,拒绝吃请,拒收财物,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七、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掌握补助办法、分段及补助比例,掌握不予补助的范围,熟悉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精通业务。
八、审核、登记、审批认真细致,补助准确,发放及时无误,杜绝超范围补助和人情补助,不弄虚作假。
嵩县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作守则
一、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坚持以人为本、病人至上的观念,树立病人就是上帝思想,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三、遵守国家法令,执行各项卫生法规。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四、服从组织领导,听从分配,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发扬爱岗敬业精神。 五、讲文明礼貌,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周到服务,提高接诊艺术。 六、加强道德修养,增强道德观念,拒绝吃请,拒收财物,廉洁奉公,不以医谋私。 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努力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杜绝人情处方。 八、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互学互尊,团结协作,不断更新知识,共同提高技术水平。 九 、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力,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嵩县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作守则
一、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坚持以人为本、病人至上的观念,树立病人就是上帝思想,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三、遵守国家法令,执行各项卫生法规。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四、服从组织领导,听从分配,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发扬爱岗敬业精神。
五、讲文明礼貌,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周到服务,提高接诊艺术。 六、加强道德修养,增强道德观念,拒绝吃请,拒收财物,廉洁奉公,不以医谋私。
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努力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杜绝人情处方。
八、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互学互尊,团结协作,不断更新知识,共同提高技术水平。
九 、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力,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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